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浅谈学生的安全教育问题

发布时间:2019/7/15 浏览量:6003

孟延萍

[内容摘要]  学校是学生安全教育的主阵地,但是,学生安全教育仅仅依靠学校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。这类安全教育必须延伸到家庭,扩散至社会,形成“学校、家庭、社会”三位一体纵横交织的安全教育网络。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特点,开展形式多样、生动活泼的安全教育活动,尤其是要开展普及安全知识的教育活动,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,提升他们的安全防范能力,使他们养成自觉遵守安全规范的良好习惯,从而确保学生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,使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。

[关键词]  安全教育安全知识应急演练家校合作

校园安全涉及千家万户,关乎学生的健康成长,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,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。怎样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,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,杜绝校园安全事件的发生,这是每一个教育工作者都应该潜心思考的问题。笔者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,就学生安全教育问题提出粗浅的看法,不妥之处,恳请各位专家学者批评斧正。

一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,培养学生安全意识

(一)根据不同时段,安排不同的安全教育内容

根据不同环境、季节情况,定期对学生进行防溺水、防火、防盗、防雷、防地震、防传染疾病、防煤气和食物中毒等安全教育。例如:寒假之前主要进行交通、防火、饮食卫生等安全教育;暑假之前重点进行交通、防溺水等安全教育;每年三月围绕“安全教育日”、“安全教育周”主题活动,开展安全教育;每年六月围绕安全生产宣传月主题活动,开展安全教育;每年十一月围绕消防安全宣传月主题活动,开展安全教育活动;每年十二月围绕普法活动,开展防盗安全教育活动。上半年汛期开展防汛安全教育活动,下半年严冬开展冬季防火宣传教育活动。此外,还要不失时机地对学生进行网络安全、抵制邪教、预防毒品危害等安全教育活动。

(二)组织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

学校可以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。充分利用校园广播、校园网络、校报、墙报、横幅、警示牌、入学通知书告知、寒暑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以及班会、团队活动、读书心得、国旗下讲话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。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,组织适合于学生的安全教育活动,例如:举办图片巡回展览、观看安全教育影视片或者相关录像、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或者演讲比赛、组织安全知识讲座或者安全情况报告会、组织预防安全事故和防灾疏散紧急演练,介绍典型安全案例、分析事件原因、记取经验教训等等。在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中,必须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,定期邀请法制副校长讲授法律常识课,邀请医疗卫生工作人员讲授预防传染疾病知识,邀请消防官兵指导使用灭火器材、讲授火灾现场逃生自救知识,邀请交通警察讲授交通法规、介绍交通事故案例、引导学生知法守法,邀请气象专业人员介绍汛期避雷、防汛、防墙倒屋塌常识,邀请公安干警讲授沉迷网吧的危害等等。富县中小学校经常邀请公安、交通、司法等有关部门人员到校做专题报告,有的学校每周固定抽出一节课时间讲授安全教育课程,每到安全教育课时,全校班级都会准时打开校内闭路电视,认真组织听讲,进行相关讨论,普及安全知识。

(三)做好安全教育辅助工作

做好校园安全宣传工作,营造良好校园安全宣教氛围,是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的辅助工作。学校应该利用各种设施营造浓厚的安全教育氛围,使学生在学习生活中潜移默化的受到相关安全知识的熏陶,从而提高安全防范意识。

二、教授学生自救自护知识

学校在安全教育活动中,应该教授学生自救自护安全知识,使学生具有自护自救理念,形成自护自救意识,掌握自救自护方法,锻炼自救自护能力。在面对安全威胁和社会危险时,能够运用学到的知识进行自救自护,机智勇敢地处理遇到的险情。

(一)教授学生交通安全知识

在组织学生学习《交通安全法》时,引导学生回顾审视自己或者同学是否有过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,例如:未足年龄骑自行车上下学,未看红绿灯横穿马路,乘坐机动车时头手伸出窗外,在机动车车流量较大的主街道上玩耍嬉戏等等,引导学生严格要求自己,遵守交通法规,上下学不乘坐拼装车、报废车、农用车、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,确保交通安全。

(二)教授学生食品安全知识

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要求,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,不暴饮暴食;注意饮食卫生,不喝生水,不吃变质、腐烂食物,不随意购买、食用街头小摊出售的劣质食品、饮料、来历不明的水果、野果等,养成饭前便后洗手的良好习惯,预防各类疾病、特别是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发生。

(三)教授学生防溺水知识

在夏季,特别是在暑假之前,坚持对学生进行防溺水教育。要求学生做到“六不一会”,即要求学生做到不私自下水游泳,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,不在无家长或者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,不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,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,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,学会游泳基本自护自救方法。特别是要教育学生在遇到同伴溺水时,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,坚持智慧救援,坚持立即寻求成人帮助救援。

(四)教授学生用电防火知识

教授学生安全用电和预防火灾常识,使他们懂得不能用手或者导体接触探试电源插座,不能用湿布擦拭电器,发现有人触电要设法及时切断(关闭)电源,不能随意拆缷安装电源、线路、插座等。发现火灾立即设法扑灭或者拔打119报警求助;如果身受火灾威胁,要冷静处理,采取正确有效方法避险逃生。在避险逃生时,注意使用湿毛巾或者口罩保护口鼻及眼睛,选择最佳路线撤离。

(五)教授学生预防人身侵害和被骗知识

教授学生预防人身侵害知识、网络安全知识、预防诈骗知识,特别是预防电讯诈骗知识。教育学生不能把自己的个人信息告诉他人,不能参与违法活动,不能到非法营业娱乐场所消费,不能接受陌生人的饮食,不能搭乘陌生人的车辆,不能随意到陌生人家去,更不能跟随陌生人外出。在遭到胁迫时,不能硬拼,应该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,求得他人帮助;在力所不及时,应该记住歹徒相貌特征、衣着特征、语言特征、行经路线,寻找脱离歹徒的机会,向他人或者警察求助,并及时拔打“110”报警。

(六)教授学生应对自然灾害知识

教授学生掌握避雷避震常识,在遇到雷雨天气时,不要站在大树下面,也不要站在空旷地带的最高点。在遭遇地震时,要迅速钻到床下,桌下,用被子、枕头等柔软物体护住头部;在楼房里,最好迅速躲到两个承重幸墙之间最小的房间,如厕所、储藏室等,不能到阳台或者窗下躲避,更不要急奔楼下。

(七)教授学生防范楼道拥挤踩踏事故知识

教育学生养成靠右行走、文明礼让的习惯,尤其是在课间操、中午放学、晚自习下课、重大活动结束时段,不在楼道追逐打闹,预防楼道等其他场所拥挤踩踏事件的发生。

三、把校园安全教育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

《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》规定: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。以《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》《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》和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(2012年修订)》为指导,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,提高师生法律意识,帮助学生克服心理障碍。在进行校园安全教育的同时,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,把校园安全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。学校要建立心理咨询室,开展心理健康辅导,有条件的学校要配备职业心理咨询教师,及时发现具有心理问题的学生,有针对性的进行心理辅导,使学生能够正确认识自己,客观看待事物,注意自我调控情绪,增强承受挫折的能力,尽快走出心理障碍的阴影。学校要倍加关爱留守儿童、流动学生、单亲家庭子女,注意做好心理疏导和感化教育工作,有效引导心理异常学生回归社会,避免校园安全事件的发生。

四、定期组织校园安全应急演练活动

《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》规定:各中小学、幼儿园要常态化的开展防灾避险、自救互救应急疏散演练活动,按照“一月一主题、一月一演练”的工作要求,各个学校要组织中小学生每月进行一个主题的安全应急演练活动,幼儿园要结合自身实际,每季度进行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,提高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在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撤离、自救互救等应急处置能力。在组织安全应急演练过程中,学校要教会学生在突发意外灾害或者意外事件时,避险、自救、逃生的基本方法,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,提高学生的自救互救能力,教育学生通过应急演练认识生命的意义,掌握在特定条件下的自救脱险技能,提升学校的整体安全防范水平。

五、构建“学校、家庭、社会”纵横交织的安全教育网络

学校是学生安全教育的主阵地,但是,学生安全教育仅仅依靠学校是远远不够的。《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》明确规定:落实家长第一监护人的责任,督促家长增强安全意识,加强对学生放学后、周末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监管。学校必须通过与学生家长签定学生安全教育责任书、印发《致家长的一封信》、校讯通、手机短信、微信公众平台、QQ群等方式,加强家校联系,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,使学校安全教育延伸到每个学生家庭。学校还应建立校警协助机制,定期邀请辖区派出所民警、司法工作人员、消防部队官兵到校授课,充分发挥他们在校园安全教育工作中的独特作用,努力构建学校、家庭、社会三位一体纵横交织的安全教育网络。

学校安全无小事,安全责任大于天。我们要把学生安全放在重要位置,就必须深入中小学生之中,开展形式多样、生动活泼的安全教育活动,尤其是要开展普及安全知识的教育活动,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,使他们养成自觉遵守安全规范的良好习惯,从而确保学生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,使学生安全教育真正落到实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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